2021年度乡土人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启动
来源:新沂好就业——新沂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
时间:2021-06-24
作者:石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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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在我市乡村建设中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努力培育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乡土人才队伍,根据徐州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乡土人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新沂市乡土人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申报人员是扎根和活跃在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经营管理等工作的本乡本土人才。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已申报我市2021年度其他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个人现有职称申报转评同级乡土人才职称。
具体范围包括3类:
1、技艺技能类:包括从事技艺技能工作的土专家、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
2、技术应用与推广类:包括从事技术应用、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人员;
3、经营管理类:包括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
本次开展的乡土人才职称申报等级为初级、中级,对应的名称为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乡村振兴技艺师,各级职称的申报评审条件按《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规定。
填报《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021年徐州市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于7月20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本报送新沂人社局人力人才科。
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城投大厦909;
联系电话:0516-88898366。
1、取得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以上人员优先申报科技示范户。取得乡村振兴技艺师以上的人员与农业科技人员同等享有农业科研、示范和推广等项目承担权,并支持参加创新成果评选、展示和创业创新等活动。
2、从事工程、工艺美术和农业系列对应专业的申请人,具备相应系列(专业)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能力业绩水平,可在乡土人才职称评审结果公布后,同时向工程、工艺美术和农业系列评审委员会申请授予对应专业相应层级职称。
3、在乡土人才职称评审结果公布后,申请人可向徐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核发江苏省相应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的,可同时核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的,可同时核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