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沂市人社局启动了本区域内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截至本通知发布时,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经获得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出站后愿意留在江苏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在国家和江苏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中从事研究工作;
2、在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各地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从事研究工作;
3、在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中从事研究工作;
4、在江苏省示范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
5、在苏北地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
三、资助标准
对入选的科研项目分A、B、C三类予以资助,资助标准分别为8万元、5万元和2万元。
四、申报推荐程序
此次申报包括个人申报、设站单位审核、择优推荐和材料报送等环节。首先,由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主页,在“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事人才”—“博士后管理服务”栏目,按要求完成线上填报工作,并在线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各设站单位。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线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5月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网上申报完成后,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人的学术道德、知识产权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各设区市人社局对材料进行初评,并按照不超过博士后在站人数的50%择优推荐。
请各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把握序时进度,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21年4月28日前报送至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城投大厦909新沂市人社局人力人才科,联系电话:0516-8889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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