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根据省、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新沂市人社局开展失信约束制度监测与管理工作。通过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不断提高人社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记录法人及自然人的失信行为。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进行失信行为认定,严格限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领域与认定标准、认定程序。
二是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根据具体的失信行为事实,对失信主体采取加重或减轻的惩戒措施,确保惩戒相当。按照合法、关联、比例原则,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
三是及时开展信息修复,提高信息修复效率。及时通知符合信用修复申请条件的企业提出修复申请,并协助企业恢复信用等级,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修复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符合条件的信用修复申请。
Copyright 2020 版权所有 新沂市东陇海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苏ICP备20016149号-1
地址:江苏省新沂市钟吾路51号 EMAIL:24367516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