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战略眼光和开拓精神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领军型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期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选拔培养面向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或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省内国有及民营大中型企业分管人力资源工作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选拔对象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定的外语基础,从事人力资源领域工作5年以上。
(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技术、模式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业内有较高认可度。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身体健康。
(5)诚信友善,近5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申请人所在单位条件:
(1)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竞争实力较强,在省内、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较高信息化水平和技术含量的核心品牌产品,且市场占有率比重较大。如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近3年年均纳税额须超过100万元。
(4)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企业形象,近5年未存在失信和受处罚行为。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协助实施,包括正式申报、综合评价、面试考核、网上公示等环节。
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班培养周期为2年,采取集中培训、学习考察和跟踪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因材施教,学用结合,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领军人才培养实行淘汰制,由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负责对学员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和服务。针对培养目标,实行双中期考核制度,设定考核环节,对学员进行评价,不合格学员将予以淘汰。
学员培养期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证书。培养合格者,纳入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统一管理,按有关程序直接认定为正高级人力资源师或高级人力资源师,对其个人及所在企业在各类人才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和政策倾斜。
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期领军人才班培养对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请有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积极申报。
联系电话:88898366 17751998127(新沂市人社局人力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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