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人社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贯彻落实《县级地区部门“双公示”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新沂市人社局持续推进“双公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积极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为把“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人社局逐步构建起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双公示”清单制度。将人社局“双公示”事项目录在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依事项目录清单进行数据报送。二是调配专人进行日常公示信息的采集及报送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报尽报,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无遗漏。三是严格按规范填报,定期自查梳理“双公示”信息发布情况,提高“双公示”信息准确性、完整性,杜绝错误数据上网,从源头上确保数据质量。四是保证时效性,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均及时通过新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传至信用中国、信用徐州等平台进行公示。
截止目前,新沂人社局已上报法人行政许可信息45条,自然人行政许可信息5条,法人行政处罚信息12条。接下来,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保证信息归集质量,确保“双公示”工作长效、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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