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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问答

来源:新沂好就业——新沂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 时间:2020-06-18 作者: 浏览量:

问:延长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


答: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 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下简称“经营困难且 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 31日。


问: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


答:

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裁员率标准放宽 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 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参保职工人数按2019年全年 平均参保人数计算),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 20%。其它企业裁员率标准继续按2019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 率(3.62%)执行。


问:对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扶持力度?


答:

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 响较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服务业企业,参照困难企业标 准,给予3个月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以下简称“应急稳 岗返还” )o企业裁员率=(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申 领时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上年末至申领时月均失业保险参 保职工人数。在计算裁员率时,应从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中 扣减申领时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人数。



问:如何优化稳岗返还经办服务?


答:

按照优化服务、减少环节、争取时效、惠及企业的原则, 除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外,其它稳岗返还均实行 简易程序审核认定,即无需企业申请,人社等部门通过大数据 比对确定企业名单并完成联合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 返还金额在当地政府网站或人社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 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



问:其它问题?


答:

对通过大数据比对无法确定是否属于批发零售、住宿餐 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的服务业企业,可由企业自行申请, 根据其经营范围、经营发票等材料,经联合审核认定通过后, 予以发放应急稳岗返还。对疫情防控以来已享受稳岗返还的企 业,符合应急稳岗返还或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 的,按程序审核认定后予以补差。如省对稳岗返还政策有新的 明确规定的,按省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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