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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2023年乡土人才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启动返回公告列表 >>

2023-09-04

为积极推进乡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根据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精神和要求,新沂市人社局于近日启动了2023年乡土人才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面向扎根和活跃在我市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经营管理等工作的本乡本土人才,分为技艺技能类、技术应用与推广类和经营管理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乡土人才中初级职称对应名称分别为乡村振兴技艺师、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申报条件包括学历、资历、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从事乡村相关工作15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的;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具备中专、大专、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从事乡村工作年限相应缩减。具备博士学位的,现从事乡村相关工作,可申报认定乡村振兴技艺师。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乡村从事相关工作,可不受年限限制申报乡村振兴技艺师。

此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通过互联网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如实填写,提交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助打印《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申报时间截止至10月7日。

(人力人才科 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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