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新沂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岗位核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原开考比例 | 原计划招聘人数 | 审核成功人数 | 核减人数 | 核减后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窑湾镇人民政府 | 窑湾镇综合服务中心 | 202327 | 1:2 | 1 | 1 | 1 | 0 | 岗位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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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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