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发〔2021〕54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市经济发展局、税务局等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2022年度经营管理专门人才薪酬补助、交通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发〔2021〕54号) 二、申报对象 为引进产业发展、社会事业领域紧缺急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主要包括现代商务人才、产业发展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公共服务人才等。 三、申报条件 经营管理专门人才为2021年4月1日后从市外全职引进,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岗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 (2)硕士及以上学位; (3)曾经在市外国有企业担任相当副处级以上职务、在销售超亿元以上企业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担任行政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资本运营总监、营销总监等职务; (4)从聘用的次月起,计税薪酬月均不少于2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为准)。 四、补贴标准 对企业新引进年薪60万元(含)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市财政按人才年薪10%的比例给子3年薪酬补助。对企业新引进年薪60万以下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市财政给与3年期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薪酬补助。 非新沂籍专门人才,自获得相应资质或来新工作当年起,可享受连续3年、每年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限: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 公示窗口:新沂人才微信公众号、新沂人社在线微信公众号、新沂好就业网站(https://www.xyrsjjy.com)。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新沂市人才办和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0516-88987341 市人社局职称办 0516-88988506 附件: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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