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8号)精神,对超2年未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新沂市公共实训中心(基地)自愿终止备案的社会评价机构(见附件)拟从备案目录中删除。现将该家备案的社会评价机构予以公示删除,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6日。监督电话:0516-88930151。
附件:2025年度新沂市公共实训中心(基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退出备案目录
新沂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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