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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副总高级职称薪酬补助、 经营管理专门人才薪酬补助、专门人才交通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的公示返回公告列表 >>

2024-12-23

根据《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发〔2021〕54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市经济发展局、税务局等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科技副总高级职称薪酬补助、2023年度经营管理专门人才薪酬补助、专门人才交通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发〔2021〕54号)

二、申报对象

为引进产业发展、社会事业领域紧缺急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主要包括现代商务人才、产业发展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公共服务人才等。

三、申报条件

科技副总专门人才为2021年4月1日以后从市外引进,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学位于2000年之前获得的除外),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所在高校、科研院所的所属学科有硕士学位以上授予权;

(3)认定后能在申报企业继续工作2年以上,每年能为企业服务3个月以上。

同时,所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产业基础良好,有明确的创新发展要求。

(3)能为受聘科技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申报单位从聘用的次月起,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5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准)

经营管理专门人才为2021年4月1日后从市外全职引进,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岗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

(2)硕士及以上学位;

(3)曾经在市外国有企业担任相当副处级以上职务、在销售超亿元以上企业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担任行政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资本运营总监、营销总监等职务;

(4)从聘用的次月起,计税薪酬月均不少于2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为准)。

四、补贴标准

对企业新引进的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的薪酬补助,补贴3年。

对企业新引进年薪60万元(含)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市财政按人才年薪10%的比例给3年薪酬补助。对企业新引进年薪60万以下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市财政给予3年期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薪酬补助。

非新沂籍专门人才,自获得相应资质或来新工作当年起,享受连续3年、每年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限:20241223日至20241229日。

公示窗口:新沂好就业网https://www.xyrsjjy.com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新沂市人才办和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0516-88987341

人社局职称办 0516-88986137

附件:科技副总高级职称薪酬补助、2023年度经营管理专门人才薪酬补助、专门人才交通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

附件3专门人才交通补贴拟发放公示名单.xlsx

附件1科技副总人才高级职称补助拟发放名单.xlsx

附件2经营管理人才薪酬补助拟发放人员名单.xls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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