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财社〔2020〕80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单位社保补贴拟发放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 1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新沂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新沂市就业处企管科:0516-88923850
附件:新沂市2023年第三季度单位社保补贴拟发放花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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