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财社〔2020〕80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二次发放拟发放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新沂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部分人员因联系不上暂不发放,后续核实无误再发放。
监督电话:新沂市就业处企管科:0516-8892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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