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33号)精神,通过大数据比对和业务审核,实行“免申即享”方式,现对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基本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5日—10月31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联系地址:新沂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失业科(城投大厦9楼912室) 联系电话:0516-88930131 新沂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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