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和转发《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苏财金〔2020〕46号)的文件精神,经银行发起、我局初审财政局复审等环节,现将2022年四月份拟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进行公示:《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转发《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苏财金〔2020〕46号)。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局创业工作指导中心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正常还清本息,并经银行发起贴息,我局初审财政局复审通过的申请人员。另顺延至本次贴息的共3笔。具体补贴标准依据《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文件和转发《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苏财金〔2020〕46号)文件。公示期限: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