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印发新沂市“凤还巢”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新委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新沂市“凤还巢”工程综合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新沂市“凤还巢”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新委发〔2022〕13号) 二、申报对象 我市冶金材料、化工新材料、高端纺织、智能电器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和新能源、医药健康及医疗器械、精密制造、数字经济四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领域企业2022年3月以来招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高级工(三级)、在外务工满两年且正常参加社保的返乡人员。 三、申报条件 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2022年3月之后连续在新沂市相关企业就业且自返乡之日起在新沂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返乡人员,可申请“凤还巢”工程综合补贴。 四、补贴标准 对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高级工(三级)连续两年给予每月1000 元综合补贴。对其他返乡就业人员连续两年给予每月 800 元综合补贴。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17日-11月23日 公示窗口:“新沂人社在线”微信公众号、“新沂好就业”网站(https://www.xyrsjjy.com)。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16-88985191,19984605191。 附件:2023年4月—2023年10月新沂市“凤还巢”工程综合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1).xls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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